115.10.14-115.10.21
網路報名及上傳學系指定書面資料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參加校內外科學社團或中研院或各大學科學相關營隊,並持有證明者。
2.參加國際、全國性或縣市政府舉辦的科展競賽獲獎,並持有證明者。
3.參加國際或國家級化學相關科學競賽;國際(內)高中級別化學能力檢定獲獎,並持有證明者。
4.就讀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成績優異,並持有證明者。
5.參加高級中等學校化學能力競賽表現優良,並持有證明者。
6.具化學領域特殊才能或獨特潛力,例如:科學性社團之重要幹部,並可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者。
7.符合經濟弱勢資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且化學成績優良,並可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者。
8.其他有關化學能力表現之有利審查資料或證明文件者。
書面資料審查
(100%)
1.高中(職)歷年在校成績正本(含班級、類組名次),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自學成績證明等(20%)。
*如無法提出高中(職)在學成績證明或上述成績者,得以其他成績證明取代,並於該成績證明內敘明理由。
2.符合報考資格之證明文件(符合本系特殊經歷報考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30%)。
3.自傳(含個人成長歷程、申請動機、專業特殊表現、大學四年學習計畫)及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社團參與、擔任幹部、語文能力檢定或技術檢定證明,化學自主學習成果報告…等)(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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