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學年度第2 學期辦理教育部各類就學優待減免注意事項

詳細資料請參考[生活輔導組公告]

申辦地點:于斌樓一樓生活輔導組(YP104)[承辦人:許麗玲 電話:02-2905-3173

※ 請務必先登入「學生資訊管理系統」(填寫資料+列印申請書+親自簽名)

2. 申請時間:

(1)舊 生:114.12.16~115.01.02
(2)轉學新生:115.01.09~115.01.22
(3)提前入學生:114.12.16~115.01.21

重要說明:
1.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只要是大學部且具有學籍之本國籍學生皆自動直接在學雜費繳費單上扣除定額減免 1 萬 7,500 元。無需申請。
2.其他就學優待減免及行政院減免,僅能擇一補助。
3.要辦理就學優待減免的學生請勿持扣除行政院減免的學雜費繳費單先行繳費。
4.要辦理學雜費減免的學生,若因故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務必請先聯繫生輔組承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