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讀至少128畢業學分
化學系必修 | 共同必修(含通識) | 選修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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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含)之前入學的同學,必須修習本系選修10 學分 108學年度入學的同學,選修不限學系 [不限學系表示也可以都修化學系本系的選修] | |||
69 | 32 | 27 | 128 |
- 選修學分均不包括選修體育、選修軍訓及全人必修課程學分數(國文、外國語文、通識課程)。※不計入128畢業學分,但可以修課
- 通識教育至少修12學分(分自然、人文、社會三個領域,每個領域4學分。「歷史與文化」學群課程至少必修2學分,可於任一通識涵養領域課程修讀,且可計入所屬通識領域規定之學分數內※另外多選的通識教育課程均不計入畢業學分
英文能力
需修讀大二英文4學分及格。
學生若符合下列條件,可以免修4學分大二英文,但仍須修4學分的外國語文(非英文)課程。
全民英檢 | 托福測驗(ITP) | 雅思(IELTS) | 多益(TOEIC) | 其他英文檢定 |
中級複試(含)以上通過 | 457(含)以上 | 4級(含)以上 | (TOEIC)550(含)以上 | 需達「歐洲共同語言參考架構(CEFR) B1級」(含)以上t |
資訊能力
(1)採修課通過制(請參閱全人中心網頁–資訊能力認可課程科目代碼及課程名稱表)
若想修外系所開的資訊課程,請注意開課代碼;若開課班級為NT00,即視為自然通識,否則視為選修,畢業學分認定將會不同。
(2)通過證照標準(請參閱全人中心網頁-校外資訊相關證照一覽表 )